1)(四十九)不欢而散_(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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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背下这首诗的时候,林湘其实设想过再遇见尚黎光会是什么情景。

  芳菲四月,她刚吃了晚饭,窝在屋檐下的躺椅上休憩,或许是先入为主,手里的诗集胡乱翻了数十页,她还是觉得尚黎光的诗作得最好。呷一口茶,她看着书页懒懒诵读一阵,又把它翻扣在自己胸前默背。

  晚风吹得很轻,庭院一片寂静,十分适合躲懒,背了个差不离,林湘便开始走神,去想两个人下次再见面的情形。

  如果生活是galgame又或者乙女游戏,在他面前说喜欢他的诗一定会加好感度的,然而尚黎光注定是女主的人诶,会不会开启什么奇奇怪怪的支线副本?

  千万不要,女主林沅是个性子冷又超级飒的大美人,与尚黎光与这种表面孱弱实则清傲的野心家很配的。

  不过,对于她这种已经死掉的背景板而言,更大的可能性是,以后再也遇不上尚黎光了,毕竟,帝京有那——么大。

  捂嘴打了一个哈欠,林湘止住了自己不切实际的联想。

  然而,世事难料,她想。看,就像现在这样,便是遇见了,可一但赞美里掺杂了别的情绪,不再纯粹发自本心,又哪里能换来好感度加成这种好事?

  她的自说自话、裹挟着同情与愧疚的称赞,只是又在让两个人都觉得难堪。

  四目相对,她无措地启唇,面上自然流露的哀戚与愧疚被他眼底的冰霜冻结。

  出门在外,尚黎光一直以白纱遮覆面容,又总是规规矩矩敛目不曾视人,林湘还是第一次直视他的眼睛。他的瞳仁颜色很浅,比起棕黄其实更接近于琥珀色,像现在这样融在日光里,显得既柔和又清透,无形中便为苍白而羸弱的眉眼添了几分文雅堪怜的气韵。

  可这双眼睛的主人不需要谁去怜惜同情,正相反,一但有谁这么做了,反倒会惹他愠怒反感——恰如此刻。

  尚黎光看着她,色若琥珀的清亮瞳孔中烧灼的是被冒犯的怒意,和遭遇挑衅时的锋芒不肯让人。

  观林七的神态,分明是知道此诗为他所作,也明了诗作的意图。然而,他从未将自己的笔墨现于人前,林七从何得知?她刻意在人前言明,是为了以此敲打他、让他少深究题字之事?还是另有目的?

  “看来,我倒是与姑娘眼光相近。”

  半分不肯露怯于人,尚黎光刻意将“眼光相近”四字咬得略重几分,语气几多讥讽。一旁的余音大气也不敢喘,只把头一低再低。他家公子一向知礼,哪里用过这种语气同女郎家说话?

  什么眼光相近,他分明是觉得自己是故意的,故意念他的诗、也故意作弄他。林湘不知道该如何同他解释,也的确心中理亏,便不言也不语,认下了他的讥讽。

  她不回话,寻书却不能容忍有人这样对她:

  “公子说话何必夹枪带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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