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十三章 奇闻异事_大罗金仙的我成了农民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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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漱完毕后大概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多,我和谭笑川在宿舍里短坐小半会时间,东拉西扯的再喝些谭笑川从家里带过来的醒酒茶便觉神清气爽,昨夜喝酒留下的阴霾也扫去大半。

  我眼见时候不早,随便找了个理由就离开宿舍楼,漫无目的的在学校山路中向外边走去。

  冬天的太阳晒在皮肤上,让凉凉的空气渐觉些暖意。

  该来的总归是要来,再多的顾虑只会让自己不能客观看待事情发展的自然规律,我急需理清头绪,确认刘天明给我送的信件具有何等深意。

  这时候明江师范的山路间本就人影寂寥,我摸着衣服内侧口袋的信件,准备掏出来仔细瞧瞧其中的内容。

  这时候我裤子口袋中的手机响了,滋滋震动的声音让我小腿酥酥麻麻的极为难受。

  这部手机是我之前靠攒零花钱买的二手老人机,全按键,小屏幕,除了能上QQ,微信,听些简单的音乐,并不具备其他智能手机所拥有各种无线收听视频之类的功能。

  我的手机和号码也如同秘密一样被我严防死守,连父母都不知道。

  有我联系方式的大部分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同学和朋友,电话一年四季静悄悄的,并不会有人突然通过手机联系我。

  这时候响起震动,我想不明白有谁会在这个时候找我。

  入学的时候,班级联系方式那一栏我填写的是父亲的手机号码,学校里面的诸多事情也都是辅导员率先一步通知到我老爸那里,然后我老爸再通过谭笑川或者陈柳青的手机转告我,曲折的通话经历总让一件简单的事变得复杂和繁琐,让我常为此感到头痛不已。

  按理说这个时代下,没人会将酸苦的日子过到连一部智能手机都买不起。

  但我家确实实在太穷了,除了该有的生活费外,我不好意思开口向家里索取更多的费用。

  甚至于说许多时候我都靠着周末勤工俭学维持自己生活上的支出。

  我在杂货摊上买一些便宜而时尚的衣服,让自己在同学们之间显得不那么穷酸和落伍。

  我将头发留得长长和二五仔一样,更多的也是为了节省理发的钱。

  头上长得这点东西,和韭菜一样,割了一层又一层的永远没有尽头。

  云州这座城市虽小,可物价像是要对标国际似的,小小的一个“狗头”,理起来硬要花上半张红色人民币。

  与老家农村那边五块一次的价位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自然不可放在一起相提并论。

  每月若都要为这项没营养的事业奉献近小半月的生活费,着实不是我这等穷苦人家可以轻易承受的。

  毕竟农村那种随便是个人就能上手拿把夹断头发丝的破剪刀在头上挥舞一阵,不吹不洗,毛发崩满全身,最后剪出狗都不理奇葩型,估计能有人去剪都是奇迹。

  老爸他们总以为“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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