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四十二章 他是我亲哥_混子的挽歌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安壤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楼下。

  我坐在花坛边上,脚下是几十个烟蒂,我已经忘了我在这里坐了多久,我心情特别差,不断在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却想起了我就连吸烟,都是因为当初在北京的时候,因为跟高蕾闹矛盾学会的,一想起北京,我就想起了当初的那些人,亮哥、磊磊我们当初在一起无忧无虑的日子,到了最后,磊磊利用高蕾给我做局,差一点废了亮哥的腿,而对这一切毫不知情的我,直到现在,还把他当成我最好的兄弟。

  越想就越难受,越难受就越想抽烟,有时候想想,真他妈的是挺可笑的,从初中到高中,我学吸烟学了五六年都没学会,怎么认识了高蕾,我就学会吸烟了呢?从初中我就想做个混子,在学校窝窝囊囊的上了好几年学,都没敢去尝试,怎么认识了磊磊,我他妈就混起来了呢?

  烟,我可能是一辈子都戒不掉了,那高蕾,我是不是也一辈子都忘不掉呢?磊磊,是不是也会一辈子忘不掉呢?我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纹着的一个‘蕾’字,几次想用烟头把它烫掉,却又几次下不去手,火焰许是能烫的掉烟疤,但又如何烫平回忆呢?

  阿振和史一刚两个人全程都在陪着我,我此刻的状态,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我心情不好,所以他们两个也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没有选择打扰我,就连一向呱噪的史一刚,也难得的安静了下来,我在楼下坐着的这段时间,强子和磊磊给我打了十几个电话,我知道他们也只是想催我早点回去,但是一个都没接,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面对一直在欺骗我的磊磊。

  当初我选择混社会,是因为一个在凌晨夺走我初吻,叫秦钰的姑娘,我也曾幻想过我们会复合,弥补我曾经的遗憾,却从未想过我们的重合,会是因为物质。

  后来我选择去北京,是因为一个在凌晨夺走我初夜,叫高蕾的姑娘,我也曾幻想过我们会分手,会因为琐事而分开,却从未想过我们的分手,会是因为物质。

  “阿振,你说,物质对一个人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金钱,真的可以让两个陌生人变的比亲人还亲,也可以让明明不是陌生人的人,变的比陌生人还陌生吗?”我抬头,向不远处的阿振问了一句。

  “也许吧,但是得分时候,我就感觉跟最好的兄弟在一起,要比物质重要的多!”阿振思考了一下,很认真的回答了我。

  “振哥,我算是你的兄弟不?”史一刚从远处的护士身上收回了目光,用无知的三角眼盯着阿振。

  阿振想了想:“严格意义上来说,你不是我兄弟,而是我弟弟!”

  “反正我就觉得,钱这东西没什么重要的,就比如咱们市里的那个大房地产商房永根,你说他都那么有钱了,儿子不也让人

  请收藏:https://m.dyxs123.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